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2023年10月18日,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3〕416号),标示为安徽道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鲜皮(批号:230301)经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HSYP20230170,检验项目-部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浸出物】(性状标准规定为应具白鲜皮饮片标准规定的性状特征,检验结果为本品部分具白鲜皮饮片标准规定的性状特征,部分不具白鲜皮饮片标准规定的性状特征,不符合规定。浸出物标准规定为应不得少于20.0%,检验结果为14.4%,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1.没收中药饮片白鲜皮(批号:230301)58.652kg;2.没收违法所得肆仟捌佰肆拾壹元贰角陆分(4841.26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2875.00元)1.3倍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计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罚没款共计壹拾叁万肆仟捌佰肆拾壹元贰角陆分(134841.26元)。
罚款金额(万元):1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484126
以上内容转载自“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仅为传播医疗医药最新资讯
▍根据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声 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电话:028-64775583,邮箱:kefu@zyctd.com。
中国基金报记者赵心怡南深斥资6.6亿元,云南白药拟6.6亿元收购聚药堂100%股权。8月15日晚间,云南白药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中药资源有限公司拟以6.6亿元现金收购聚药堂100%股权...
编辑说: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十起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案例。这是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回流药专项行动以来,公布的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倒卖医保药品、串换药品等。
日前,陕西省药监局发布《2025年全省药品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明确提出要加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等方面的监管,扎实筑牢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底线。根据部署,陕西将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