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总结
当事人:广西草本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劣药续断(续断片)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广西草本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劣药续断(续断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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