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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药品抽检潮又将来袭

2021-01-12 10:26 作者: 制药网 8620浏览 0评论 0 0 举报

       药品的质量好坏能直接影响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因此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对保障人们用药安全有效、合理,维护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伴随监管部门一系列质量监管法案的出台与实施,国家乃至各地对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都给予了更具针对性的多方面严格监管。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药品被停售、召回也逐渐成为常态。

 

       近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了“2021年1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经核查确认,本期监督抽检发现有15个品种18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在这15个品种的药品中,7种为饮片,包括竹茹、秦艽、平贝母、红花、大蓟等。有8种为制剂,分别为维生素C钙胶囊、感冒清热颗粒、复方丹参片、复方穿心莲片、八珍益母丸、阿司匹林肠溶片等。

 

  其实,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一直是保障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全产业链监管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近年来,伴随监管部门《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出台,国家乃至各地对药品质量安全正在给予重拳监管的同时,检查频率也在越来越频繁。仅近期以来,就已有多个省份相继发布药品质量公告,停售、召回大批药品。

 

  如2020年12月25日,山东省药监局就发布了2020年第9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明确表示11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7个品种共11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从通告发出的药品名单可看出,3种制剂不合规,分别为马来酸氨氯地平片、利巴韦林含片、蛇胆川贝液;5种中药饮片不合规,分别为制草乌、桔梗、海金沙、粉葛。

 

  12月24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了2019年第4期药品质量公告。公告称,根据安徽省药品抽验计划,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公告指出,经抽验并核查确认,共11个品种12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正在依法进行查处。

 

  12月23日,江苏省药监局也发布了2019年第3期药品质量的通告。通告称,依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该局组织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检。其中,4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被予以通告。

 

  总的来说,在国家以及地方对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严的背景下,未来医药行业的规模化、规范化生产必将成为趋势。如今2020年已经过去,2021年新一轮药品大抽检又将袭来。在药品跟踪检查和抽检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的背景下,对于生产药企而言,脚踏实地,生产出安全有效,符合GMP标准的合格药品才是立足行业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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