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鲁药监执法药罚〔2020〕9号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没收人参、参苓白术丸
处罚内容:
1.没收人参,共计4837.3公斤;
2.没收参苓白术丸,共计234650盒;
3.没收参苓白术丸,共计273623袋;
4.并处罚款4165995.58元。
罚款金额(万元): 416.59955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药品
违法事实:
山东孔圣堂制药有限公司使用经检验不符合规定人参生产参苓白术丸(未出厂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第七十四条
处罚机关: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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