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业门户
  • 广告服务
  • 本网站仅为中药材产业信息展示平台,所发布信息仅供参考,不提供任何交易服务

分享

新一轮涉疫药品、医疗用品查处案例,一药企重罚260万元!

2023-01-10 10:10 作者: 医药慧 13147浏览 0评论 0 0 举报

       1月4日,国家市监总局公布了第四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相关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坚持从严从快,保持高压态势,查处一批涉嫌哄抬价格、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值得注意的是,该批案例中郑州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因为涉嫌哄抬布洛芬的价格,被重罚260万元并警告。更多案例公示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普济大药房有限公司大东分公司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销售药品案 

  

       2022年12月12日,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线索对普济大药房有限公司大东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于11月26日购进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20盒,购进价格14.5元/盒,销售价格43.7元/盒,进销差率201%。该公司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销售价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构成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价格违法行为。12月30日,大东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86.45元,并处全部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1621.5元。 

  

二、黑龙江省鸡西市喜来乐大药房有限公司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2日,鸡西市市场监管局对喜来乐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进价为11.5元/盒,在进价未变动的情况下,售价从14.5元/盒涨至35元/盒。连花清瘟颗粒(6g*10袋)进价为49.5元/盒、售价70元/盒。该公司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销售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药品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12月28日,鸡西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三、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嗨品贸易店涉嫌仿冒混淆案 

  

       2022年12月14日,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秀洲区高照街道嗨品贸易店通过微信群销售“连花清温茶”,并发布“【莲花清温茶】后疫情时代必须要拥有它!”“再也不担心中招的问题啦!”“【连花清瘟】清热解毒、中药温补、科学验证确实有效”等宣传信息。据查,涉案“连花清温茶”为普通食品,与“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无任何关联。该店共进货3000盒,案发时已售1650盒。执法人员对剩余1350盒予以查扣,涉案货值共计22000元。经查明,该店建有9个微信营销群,自12月12日起,在微信群中发布上述宣传信息,并配有涉案产品图片及视频,发布3轮次共计27次,受众2463人次。该店利用大量微信群销售“连花清温茶”,其宣传用语引用“连花清瘟”名称及功效,实施了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不能提供其宣传信息的科学结论、权威报告等合法依据。该店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2023年1月3日,秀洲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河南省郑州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27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郑州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线上药帮忙APP批发平台,向全国医药零售、药房、诊所批发销售布洛芬,其先后两次涨价,批发销售的布洛芬片价格从12月10日的2.33元/瓶-2.43元/瓶,涨至12月17日至24日的19.8元/瓶。因涉案布洛芬数量达30600瓶,直接导致大量终端布洛芬价格大幅上涨,扰乱了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社会影响恶劣。该公司在进货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12月29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警告、罚款26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海南省海口临康药业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案 

  

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海口临康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销售布洛芬缓释胶囊28元/盒,搭售12元/盒风油精1盒、28元/盒蒲地蓝消炎片1盒、28元/盒风热感冒灵颗粒1盒。销售复方感冒灵颗粒32元/盒,搭售35元/罐黄芪1罐、28元/罐炒决明子1罐。销售连花清瘟胶囊19.8元/盒,搭售48元/盒布洛芬缓释胶囊(联邦)1盒、16元/盒的西瓜霜润喉片1盒、26元/盒的复方板蓝根颗粒1盒。该公司在销售药品过程中强制搭售指定商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2023年1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06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2030元。 

  

六、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会川镇新会药店未明码标价案 

  

渭源县会川镇市场监管所接到对会川镇新会药店的群众举报,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新会药店销售连花清瘟胶囊时未明码标价。进一步核查发现,2022年11月25日执法人员就该店不明码标价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已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5日内进行改正。12月12日现场检查时,该店对上述行为逾期未改正。12月21日,渭源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药店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 

 

声 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电话:028-64775583,邮箱:kefu@zyctd.com。

最新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发布评论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省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现将本期药品抽检信息通报........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常规检查中发现,楚雄瑞达康医药有限公司存在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不足、检验设备与产品检验需求不匹配、部分检验数据管理不到位、生产管理不足等问题。根据《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基金报记者赵心怡南深斥资6.6亿元,云南白药拟6.6亿元收购聚药堂100%股权。8月15日晚间,云南白药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中药资源有限公司拟以6.6亿元现金收购聚药堂100%股权...

5日下午,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专题发布会上,针对“中医药在基孔肯雅热的防控方面有何优势”提问,广东省中医院院长张忠德进行了解答。张忠德称,基孔肯雅热是由于基孔肯雅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主...

编辑说: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十起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案例。这是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回流药专项行动以来,公布的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倒卖医保药品、串换药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