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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建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的通知

2024-02-26 10:13 作者: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492浏览 0评论 0 0 举报

【天地网讯】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行业技术专家的指导作用,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称中药材GAP)有序实施,从源头上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冀药监中药〔2023〕34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组建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以下称专家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成员由从事中药材种子种苗研究、种植/养殖、采收加工、质量控制及品质评价和行政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业务水平。

二、省药监局负责专家组成员遴选、增补和更换,制定和调整专家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

省药监局中药民族药监管处设立专家组办公室,负责专家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省药监局中药民族药监管处、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南片区)等直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三、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3名。所有成员任期3年,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意愿,专家组成员可以增补和调整。第一期专家组组长为孙宝惠,常务副组长为谢晓亮,副组长为米素媛、李晓鹏,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四、专家组遵循依法、公开、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为加强中药材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中药材GAP 示范建设、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决策指导和意见建议,具体职责如下:

(一)为推进我省中药材GAP 实施和中药材GAP 示范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为健全完善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政策措施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三)参与中药材 GAP 示范建设工作调研、重点企业和品种遴选、中药生产企业中药材GAP延伸检查及中药材生产单位中药材GAP检查等工作。

(四)对中药材GAP 实施、示范建设及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重大争议问题,提供研判意见。

(五)收集整理并汇总分析在中药材GAP示范建设、相关检查,以及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存在的风险,并提出解决建议。

(六)参与中药材GAP 检查员培训工作。

(七)其他与中药材规范化生产质量管理相关的技术工作。

 

附件:河北省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名单.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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