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关于增设吉林省珲春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的公告
(2023年第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吉林省中俄珲春-克拉斯诺公路口岸(以下简称“珲春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药材可经由珲春口岸进口。所进口药材应当符合《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珲春口岸对应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珲春口岸进口药材登记备案的具体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始承担珲春口岸进口药材的备案,组织口岸检验并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三、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珲春口岸对应的口岸药品检验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承担珲春口岸的药材口岸检验工作。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
2023年7月24日
【制药网政策法规】为促进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以下简称中药3.1类)的研发和注册,4月25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施行《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申报资料撰写...
一直以来有很多朋友都在断断续续地来咨询“中药材”的进口问题,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今天从进口的角度来浅谈一下“中药材”,希望能帮助到更多的朋友来了解下。一、“中药材”种类中药材......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4项2024年版食养指南,分别为《成人高尿酸血症与痛风食养指南(2024年版)》《成人肥胖食养指南(2024年版)》《儿童青少年肥胖食养指南(2024年版)》《成人慢性肾...
国药监药注〔20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局长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