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业门户
  • 广告服务
  • 本网站仅为中药材产业信息展示平台,所发布信息仅供参考,不提供任何交易服务

分享

【中药材】中药材进口正规流程讲解

2024-03-26 13:24 作者: 网络整理 6852浏览 0评论 0 0 举报

  一直以来有很多朋友都在断断续续地来咨询“中药材”的进口问题,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今天从进口的角度来浅谈一下“中药材”,希望能帮助到更多的朋友来了解下。

 

  一、“中药材”种类

  中药材一般分为两大类,包括植物源性中药材与动物源性中药材,植物性中药材一般是指各类植物的根茎叶花及果实等,动物性大都是整个动物的干制躯干。

  根据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颁布的《准予进口中药材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目录》显示:

  目前有进口准予许可的植物性中药材有127种,动物源性中药材有6种

  例如:草豆蔻、槟榔、丁香、番泻叶、黄精、鸡血藤、决明子、莲须、乳香、没药、茯苓、砂仁、土茯苓、紫草、干海马、蛤蚧、地龙等等

  其中有部分中药材是属于“药食同源”调味料

  例如:豆蔻、西红花、姜黄、毕拨、茴香、辣椒干、肉桂等

 

  二、“中药材”的进口流程

  1,来源准入

  进口的中药材需要满足海关总署颁布的“进口准入”

  比如:砂仁(老挝、缅甸),草豆蔻(缅甸),槟榔(马来西亚、缅甸、泰国、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中国台湾),莲须(泰国),紫草(巴基斯坦),地龙(泰国),干海马(泰国),蛤蚧(缅甸、泰国、印度尼西亚)等等

 

1

2

 

  有境外企业注册名单的地区,需要满足海关总署发布的企业注册名单

 

3

  2,境内收货人单位资质

  境内收货企业需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药用企业资质

 

4

  3,“进口药材批件”与“药品通关单”办理(来自《进口药材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市场监管局颁布的《进口药材管理办法》公告显示:

  “首次性进口药材”需要提前办理“进口药材批件”

  

5

  “非首次性进口药材”则不需要再办理“进口药材批件”,可直接申请办理“药品通关单”

 

6

  目前“非首次进口药材品种目录”中含有93种,比如:乳香、没药、砂仁、血竭、决明子、茯苓、黄精等等

  “首次进口药材批件申请”需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的“药品业务应用系统”进行办理

  

7

  办理首次进口批件需要的资料,包括:

  (一)进口药材申请表;

  (二)申请人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应当提供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出口商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购货合同及其公证文书复印件;

  (五)药材产地生态环境、资源储量、野生或者种植养殖情况、采收及产地初加工等信息;

  (六)药材标准及标准来源;

  (七)由中国境内具有动、植物基原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载有鉴定依据、鉴定结论、样品图片、鉴定人、鉴定机构及其公章等信息的药材基原鉴定证明原件。

  

8

  “药品通关单”可前往单一窗口办理

 

9

  办理“药品通关单”需要的资料,包括:

  (一)进口药材报验单原件;

  (二)产地证明复印件;

  (三)药材标准及标准来源;

  (四)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五)经其他国家(地区)转口的进口药材,应当同时提交产地到各转口地的全部购货合同、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六)进口药材涉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还应当提供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复印件。

  办理首次进口药材备案的,除第一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报送进口药材批件和进口药材补充申请批件(如有)复印件。

  办理非首次进口药材备案的,除第一款规定资料外:

  还应当报送进口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出口商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购货合同及其公证文书复印件。进口单位为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应当提供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4,进口申报资料

  包括:产地证、卫生证(动物性)、植检证(植物性)、贸易合同、发票、箱单、提单、货物标签、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药品通关单、濒危证(看产品是否为濒危物种)

  在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时,需要提交仓储协议,所以需要提前与指定中药材存放、加工企业签订此类协议,或提前自行申请备案

 

11

121

12

  5,“药检”

  根据《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规定,进口中药材在完成申报之后,需要接受申请办理“药品通关单”的口岸接受检测,经口岸检验合格的进口药材方可销售使用。(口岸药品检验机构一般应当在抽样后2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出具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

  6,市场监管

  进口药材的包装必须适合进口药材的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以及进口检验。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药材中文名称、批件编号(非首次进口药材除外)、产地、唛头号、进口单位名称、出口商名称、到货口岸、重量以及加工包装日期等。

  完成检测合格的产品,在后续销售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监管局的监督管理,在正常流转过程中,需要进行开票记录。

 

声 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电话:028-64775583,邮箱:kefu@zyctd.com。

最新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发布评论

【融媒探两会】“新质生产力”高频出现,释放哪些信号?聚焦“全国两会”,奋进“关键之年”。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4项2024年版食养指南,分别为《成人高尿酸血症与痛风食养指南(2024年版)》《成人肥胖食养指南(2024年版)》《儿童青少年肥胖食养指南(2024年版)》《成人慢性肾...

国药监药注〔20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局长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

近日,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选取工业制造、现代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