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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注册分类新政出炉,规范化创新发展再迈坚实一步

2020-11-02 14:55 作者: 医药观察家报 8875浏览 0评论 0 0 举报

       近日,国家药监局制定并发布了《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下称《要求》)。《要求》显示,中药注册按照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进行分类,前三类均属于中药新药。值得一提的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审评程序与其他注册分类的中药有所不同,主要采用以专家意见为主的审评模式。


       此外,“中药增加功能主治”的申报路径由原来的补充申请改为纳入新药申报范畴,而已上市中药生产工艺等变更需按中药改良型新药申报的情形。专家表示,中药产品的注册细分,有利于传承与发展,激活中药创新药品的活力,为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奠定了制度与机制基础。相关中药生产企业应在多在研发创新上下功夫,提高产品的临床价值,做好市场分析工作,从而提高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


 
符合“中药特点”的注册分类


       医药观察家:据您分析,《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发布的目的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潘飞:注册细分主要是完善中药注册分类制度,为中药产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机制保障,有利于上市许可人制度的推行,让更多临床价值高的产品尽快转化应用于临床,让广大患者受益。其意义在于传承经典,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激发我国中药生产企业挖掘古代经典名方制剂药物的创新活力。


       卢传勇:2019年10月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对中医药发展作出战略性部署。2020年6月,总书记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指出,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为新时代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了解决近几年中药创新研发动力明显不足等关键问题,国家药监局着力构建、完善符合中药特点的审评审批机制。此次中药注册分类的修订是在深刻总结中药审评审批实践经验,充分吸纳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中药特点和研发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郑佩:中医药是我国医药领域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特别是这次举国上下抗击新冠疫情过程中,中医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已经被列为国家战略。《要求》就是为了解决中药创新研发动力明显不足这个关键问题。


       黄兵:近年来,国家对中医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是为了贯彻国家“健康中国”战略,解决中医药创新研发动力不足等关键问题。随着《要求》的发布,中药注册分类将更加细化,传统中药的地位将更高,中药创新将更有活力。


       医药观察家:在您看来,《要求》对于现有中药品种的分类合理么?这样分类会对相关品种的市场价值和竞争力产生影响吗?


       郑佩:本次分类按照重要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进行分类,我认为比较合理,不但传承了古代经典名方,同时还鼓励医药企业在中药剂型创新,承接经典,改进生产工艺,促进中药现代化指明方向。如果一个批文很多的中成药在剂型方面进行创新,或者在提取物应用方面取得进展,就能享受新药所带来的的市场红利。


       潘飞:合理。根据相关报道,目前我国有中药批文6万个,中药品种1万个,注册细分会使中药产品更好的传承经典与研发创新,让更多更好的临床价值高的产品,更好的服务于患者,让中药这一国粹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这种分类一定会有影响,而且也会以渐进式的方式逐渐的体现,特别是新的注册细分,提高了中药研发、中药创新药的分类级别,进而也提高了相关产品的市场价值与竞争力。


       卢传勇:古代经典名方果严格按照一般药品生产的规定进行临床试验后再审批,耗时长,费用高,不利于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遵循中医药规律,简化审批程序,深化中药注册领域改革,将古代经典名方发扬光大,造福广大公众,是新时期传承创新中医药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古代经典名方及本申报指南的发布,旨在破解经典名方复方制剂注册审评的技术问题,为药监部门确定审评标准提供参考,推动古代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政策真正落地实施。


       黄兵:这样分类将使有独特疗效的品种将更加具有市场竞争力,对下一步中药的分类管理和研发将起到重要作用。


专家意见缺乏公平?


       医药观察家:根据《要求》,“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又细分为“3.1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及“3.2其他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将是否属于规定范围内的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区别开来的用意何在?


       郑佩:古代经典名方在长期中医药辩证治疗的过程中,难免会根据病情对经典名方进行改进或者调整,从而诞生新的组方。3.1和3.2同时进行,目的在于加强对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促进中药新药的研发和发展。可以说在促进中药研发上不拘一格。


       潘飞:激发与鼓励医药生产企业和上市许可持有人等要下大力量挖掘经典、传承中药国粹;鼓励在原有经典名方中的基础上进行再研发、再创新、再提高,研发出更多临床价值高的产品;更加明确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的挖掘与开发渠道,更好的对挖掘的产品进行行业支持与管理。


       卢传勇:根据该要求,结合中医药传承发展的规律以及中药临床应用的特点,遵循“《中医药法》第三十条指出:“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是对《中医药法》第三十条主旨的具体落地执行。


       黄兵:目的在于简化审批程序,扩大古代经典名方目录范围。有利于促进经典名方向中药新药的转化,同时也是对中医药法的落地实施。


       医药观察家:根据《要求》,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审评程序与其他注册分类的中药有所不同,主要采用以专家意见为主的审评模式。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药品批准文号具有专门格式:国药准字C+四位年号+四位顺序号。在您看来,这一认定程序是否符合经典名方开发的规律?“专家意见”的审评模式有何利弊?将对于中药品种开发产生什么具体影响?


       郑佩:认定程序基本上符合经典名方开发规律。国药准字代表药品品味,四位年号代表注册时间,这样就对督促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抓紧时间启动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项目。因为是“中药”所以专家评审为主也是无奈之举。众所周知,中药离不开中医,中医离不开中药,中医又讲究辨证施治,不像西医一样有个统一的标准。专家意见就代表中医药最高水平。因此企业需要做专家工作。


       黄兵:在这个问题上,个人持保留意见,应尊重中药的研发规律,突出中药的特色。中药审批模式探索的一个具体实践,但专家意见的审评模式缺乏相应的事实审评依据,个人意见成了审批的主导,特别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行业大咖等意见领袖的言辞,将会对单个产品甚至行业产生重大影响,这对于行业的公平公正,以及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不利。


       潘飞:认定程序符合经典名方开发的规律。因为经典名方是从临床经验方开始的。“专家意见”引用到评审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加快产品的研发、审批、上市都具有重要意义。将会最大限度调动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中药经典名方挖掘和开发的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也将会使更多的临床价值高的中成药产品应用于临床。


       卢传勇:设立单独的国药批准文号的有利于跟踪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专家意见”对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复方制剂需要依托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中医专家以中医视角进行审评,有利于体现对中医临床使用古代经典名方实践的尊重,凸显中医药学术传承与中医临床用药特点,但是这对于国家层面的专家委员会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充分发挥专家评审团队评审结论的科学、精准、有效是面临的最大考验。此举,对于中药品种的开发,开辟了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注册审评路径,这也是建立“三结合”证据体系和基于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的中药注册审评审批模式的探索实践。


       医药观察家:据您观察,自中药经典名方概念提出以来,近年来经典名方的研发速度有无明显加快?相关部门和企业还需要做哪些努力?


       潘飞:这个概念提出来以后,由于其它相关政策,注册、申报等尚未完备。现有上市品种不能按照“经典名方制剂”申报注册,导致各个中药企业研发积极性不高。导致经典名方研发速度无明显加快。新的《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发布,应该将对相关部门与相关企业是一个促进。


       个人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工作:1、认真学习、理解、领会,新的《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文件精神;2、做好产品注册分类的前期分析准备工作;3、大量收集中药经典名方,作为中药挖掘,研发的储备工作;4、与临床经验方持有者积极进行产品研发与合作。


       黄兵:经典名方目前仍然是概念大于实际,落地的速度有待加强。相关部门已经在审批方面进行了探索,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就企业而言,相关企业申报的出发点、观念、以及在研发深度方面还有待加强,应根据当前国际、国内的形势,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依托中医药院校和科研机构,真正开展传统中医中药的现代化研究,满足我们当前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加强古典医笈精华的梳理和挖掘,以传承中医药发展为己任。


       卢传勇: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自2008年概念提出以来,中药经典名方是中药新药研发的重要源泉,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意味着“投入少、周期短、风险小”,是企业研发立项的一个好的切入点。目前,国产中药民族药约有6万个药品批准文号,经典名方研发并非为了多几个一般意义上的中药品种,而是要激发其经典的内在潜力,从经典名方二次开发、经典名方新药创新上促进中药高质量发展。


       郑佩:中药经典名方自从15年提出以后,因为缺乏文件执行的具体细节标准,各个企业又没有太多的经验,所以基本上是处于停滞状态。但是各个企业热情度很高。标准细化,提出具体的要求,让药企在中药经典名方研发过程中有规章制度可依据,就会加快该项工作进行,彻底贯彻《药品管理法》。


“精品”中药将成主流


       医药观察家:此外,“中药增加功能主治”申报路径也有所改变,“中药增加功能主治”的申报路径由原来的补充申请改为纳入新药申报范畴;已上市中药生产工艺等变更需按中药改良型新药申报的情形。为什么要作这两大调整?是否会导致中药新品种申报数量的大爆发?将对相关药企产生怎样的影响?


       郑佩:中药增加功能主治要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基本上跟新药研发流程没有太大的区别。由补充申请改为新药申报,有利于中药创新研发。这个不会导致中药新药品种申报数量大爆发,原因有二:1、中药经过几百上千年的临床应用,各种药材的成分功效和组方已经非常成熟。2、中药在研发过程中有效成分的认定和临床疗效的确认非常难以数据化。这对于药企来说,对待中药研发需要抽丝剥茧,同时对设备、技术都有非常高的要求。


       黄兵:调整的意义在于减速淘汰落后产能和不合理批文,这样不会中药新品种申报数量的大爆发。此举是一把双刃剑,改良型中药在批文功能主治更改的同时,限制一些企业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已上市中药的深入研究,会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优化市场规律和积极探索改良新的想法等方面,不利于二次开发和促进老药新用的研究。


       卢传勇:中药增加功能主治”申报路径调整,旨在鼓励二次开发,促进开展“老药新用”研究。增加功能主治不应被理解成仅是功能主治文字的规范性增加,而应当是基于临床需要的新适应症的开发。国产中药批准文号中,不乏经典名方中成药,尽管这些经典名方是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中医认可度非常高,但是,由于上市年代较久、工艺依据不充分、生产厂家众多、质量差异性大等问题及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大量经典名方中成药或众多企业经典名方中成药处于“休眠”状态。


       “中药增加功能主治”的改为纳入新药申报调整,旨在鼓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已上市中药深入开展研究,优化生产工艺等,进一步提高已上市中药的质量。针对已经上市的经典名方中成药存在的问题,要求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通过工艺优化、质量提升、临床评价,实现批准文号的优胜劣汰,政策的更进一步的鼓励了企业创新的动力。


       潘飞:对“中药增加功能主治”,“对中药生产工艺等变更”这两大块进行调整。主要是鼓励产品研发人员,工艺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其工作成果与工作价值的肯定与提升,从而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通过注册机制的完善与调整,中药新品申报的数量一定会增加,一定时期内(过渡期)会有一定的爆发,优胜劣汰这是市场的必然规律。对“中药增加功能主治”,“对中药生产工艺等变更”这两大块进行调整,对于相关产品的中药企业有着非常大的影响,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1、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市场覆盖率下降;产品的竞争力下降,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产品的成本上升;部分企业或面临淘汰。


       医药观察家:最后,请您谈谈,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会利好哪些企业?对中药产业将会有什么影响?


       郑佩:这一政策出台,首先利好的就是中药产品为主并且研发营销实力雄厚的大型制药企业。这些企业依托强大的科研优势,按照《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要求,在新产品研发方面会加快步伐,把没有实力的“加工型”药企远远甩在身后。中药产业如果插上研发的翅膀,在整个医药行业市场份额会大幅提高。目前全国医药市场,中药份额不倒20%。同时,对我国中医药产业发展也是巨大利好消息,有利于中药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潘飞: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会对那些注重产品研发,注重中药产品挖掘、整理的中成药生产企业,注重生产技术革新和工艺技术改造的生产企业有极大的利好与促进发展作用。


       中药生产企业做好以下几点:保护、珍惜好自己企业的中药产品;做好企业的整体规划与方案;深层次研究如何做好中药产品OTC市场与临床市场的销售;做好本企业中药产品市场的分析工作;加强本企业产品的教育工作。


       政策的出台对中药产业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与重大现实意义:对挖掘,整理,传承、开发、创新中药产品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中药产品的注册细分,有利于产品挖掘与整理,有利于传承与发展、研发与创新;激活中药创新药品的活力;极大的提高了科研人员,生产企业开发创新产品的积极性与开发动力;为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奠定了制度与机制基础;为古代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的开发与创新,提供了符合规律的机制保障。


       卢传勇: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研发,首要需要考虑将经典名方做成中成药的精品,将当前中药面临的质量问题,在经典名方研发中予以充分解决,以引领未来中药质量控制迈向更高台阶。源于传统知识与临床实践,是中药新药研发的优势与特点,经典名方作为传统知识与临床实践的有效载体,是中药新药重要来源之一。


       经典名方是中医药的精髓,充分体现了中医药的传统特色,经典名方制剂开发是现今阶段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是传承弘扬经典的重大举措。当前,经典名方制剂注册管理规定对简化审批形式下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合理要求,虽较新药注册简化了流程,但开发过程依然要坚持严要求、高标准。申报企业在介入市场时要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和政策预估,确保实现对市场的整体把控。总之,经典名方研发无论哪条路径,应以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为根本遵循,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通过构建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将经典名方做成精品中药,从而促进中药产业全面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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