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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别拿电子处方当“营销工具”

2020-09-14 14:04 作者: 中医药智选 4190浏览 0评论 0 0 举报

【天地网讯】

 

      多年来,医疗机构处方外流受限、药品经营企业未凭处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不同程度存在,是公众安全用药的隐患,也是药品监管的一个难点问题。探索“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破解势在必行。在此背景下,全国多省药监部门已经相继发文支持药店开展电子处方,已构建起患者、医师、药店、药师、监管部门间的安全用药平台,让患者通过互联网平台医师问诊来获得电子处方的创新模式,从而实现用药规范的同时,也满足了顾客的便捷购药需求。


电子处方购药正确操作流程中须职业医师面诊


       通常患者在零售药店店员的引导下,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网络平台(或社群),在线医生获取患者基本情况,并了解抗生素过敏史后开具电子处方。然后患者在药店配药,走完这套面诊购药的服务流程。据了解,患者的情况输入平台后,使用信息会留存,且所有开具的电子处方都会保存后台,以备监管部门检查。但值得一提的是,电子处方并不是适于所有处方药,只限用于按固定剂量用药的上呼吸道感染、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病,同时对儿童、孕妇以及65岁以上的老人也是不适用的。


电子处方被部分零售终端药店视为“销售工具”


       然而,伴随着电子处方的推广,行业里出现了一些不良苗头。一部分电子处方平台浑水摸鱼,漠视医疗服务的本质,把电子处方变成了一种技术服务以期实现更大的商业利益;一部分药店并不引导顾客到自行问诊,而是利用电子处方平台来自行生成处方,将互联网医院当成了一个处方工具,吸引用户。


       电子处方本质上是一种医疗服务,而不是某些药店眼中的一种“销售工具”,更不是某些电子处方平台眼中的“技术服务”标的。目前,整个互联网医疗的监管制度及体系还不能像监管线下医疗服务一样严格监管线上的医疗服务,因此这让不少平台方和使用方钻了空子。


       有的电子处方平台完全站在“方便药店”的角度上,顾客问诊的时候不进行身份信息验证,过程里无病情询问环节、直接拿购药需求开方,即便顾客询问病情也无应答,处方“秒开”,问诊结束后患者也看不到病历和处方。甚至当用药与诊断不相符的情况下,也可以开出处方。


零售药店抓住利好大环境 用好电子处方这副好牌


       过去许多药店为了解决处方来源问题,找来处方笺手写处方。虽然有了电子处方平台,现在依然不少药店只是利用电子处方平台自行生成处方,依然在忽视政策,这掩藏在背后的是对顾客合理用药的漠视。
 

       近年随着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与医疗服务的结合日益紧密。国内近年一些省市正在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并尝试将“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于是电子处方开始在多省推广使用开,而电子处方对于药店来说是一副好牌,不仅仅能解决处方来源问题,还能帮助药店提升专业服务及推进医院处方外流。最直接受益的就零售药店。今年疫情中,武汉针对门诊重症慢病患者的需求中,每日纳入医保支付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超过1300单,向定点零售药店流转处方超过1100单。因此绝对不能为了图一时的方便或钻政策空子而破坏了利好的大环境。


       未来若处方药销售监管力度继续加大,不能做到合规销售的药店有可能“捡芝麻丢西瓜”,甚至被归入不得经营处方药的一类店。因此对于零售终端的药店来说,必须明白药品不是普通商品,尤其是处方药,在具体使用的时候牵扯到很多专业知识和用药注意事项,如果绕开了相关限制,缺少专业医师的指导,越便捷意味着风险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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